2012年6月22日上午8时许,一辆红色东风湖南爆破器材运输车(湘B39428)行至福银高速公路银川方向“枣阳服务区”附近路段(1171KM+100M处)发生爆破器材运输车爆炸。
据枣阳市官方通报,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为货车司机刘建平;另2人身份待查),4人受伤,一处民房受损严重。初步分析,运输爆破器材为黑火药。
这起事故又给了我们民爆器材,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爆破器材运输单位敲响了一次警钟。
1、运输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爆破器材,民爆器材,黑火药,雷管等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爆破器材运输车,民爆器材运输车,民爆车等专用运书车辆,确保运输车辆安全,符合标准。
2、对于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运输前更是要对车辆的轮胎,车桥,电路等关键部位进行排查,确保爆破器材运输车辆安全。
3、爆破器材运输车驾驶人员,安全员,押运员要要严格选拔培训,上岗前要重温《爆破器材运输车使用手册》和《爆破器材运输车注意事项》等想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