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新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官网!

危货运输车 | 冷藏车 | 翼展车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湖北新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8672720777
15571085432
联系我们
湖北新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销售经理:王聪
销售手机:18672720777
销售电话:15571085432
销售传真:0710-3331545
联系QQ: QQ交谈
电子邮箱:582132647@qq.com
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大道特1号
电话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国四排放标准于七月一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5-01-16 02:17:00 作者: 来源:

今年7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国排放标准。凡排放不符合国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

在东莞,除了国排放标准在下月实施之外,东莞市环保局透露,将在今年的9月份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全市各镇中心区域通行。这些新政对车市造成的影响会有多大?

黄标车9月禁行各镇中心区域

近期,据东莞环保局方面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限行区域,从今年915日起,还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全市各镇中心区域通行。

从去年915日起,东莞开始根据环保标志对机动车进行限行。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全天24小时禁止在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通行。而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全天禁止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鸿福路和石竹路五条市内主干道通行。去年101日起,违反环保标志限行规定的车主,正式开始接受处罚,每次罚款200元,并扣2分。

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限行区域,从今年915日起,还将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全市各镇中心区域通行。

标准7月实施

据了解,早在今年年初,国家环保部就下达了《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 其中要求,从201111日起,凡不满足国标准要求的车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1211日起,凡不满足国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国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

除轻型柴油汽车外,对《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国阶段)》(GB18352.3-2005)中规定的其他车型,按时实施国标准。即从201171日起,凡不满足国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